张家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永定分局关于退付个体工商户管理费、集贸市场管理费 预收款的公告
根据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工商总局《关于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综〔2008〕61号),自2008年9月1日起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(以下简称“两费”)。为认真贯彻落实三部委文件精神,现就停止征收“两费”前预收款退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鲁局长一行在我局听..
农资销售店查看票证
鲁局长到农资销售店..
鲁先华局长到西溪坪..
个协组织个体工商户..
股室所负责人向局长..
2008永定工商工..
3.18区政府组织..
3.15活动图片
工商所长述职述廉
全区政务公开检查汇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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